贛金字〔2020〕88號
關于進一步調整融資擔保業務擔保費
費率的通知
公司各部門:
為了落實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資擔保覆蓋面并明顯降低費率”的重要工作部署,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進一步減輕企業擔保成本,并完善擔保費收取政策,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擔保費率
1.房地產開發經營以及融資擔保資金用于房地產開發經營的企業擔保費率為1.5%(年化費率,下同)。
2.除本條第1點之外的行業擔保費率為1%。
3.國有企業擔保費率為1%。
4.本公司股東以本公司股權質押的擔保費率為0.8%,以本公司股權質押和其他反擔保方式結合的按比例加權計算。
同時符合以上多個條件的,擔保費率按最低者計算。
二、優惠擔保費率
1.上月末合作融資擔保業務在保余額4億元以上(含)且上年度擔保代償率控制在2%以下(含)的金融機構擔保項目的擔保費率優惠0.1%。
2.按時繳納擔保費、付息還本且積極配合保后管理工作的擔保信譽客戶,二次及二次以上擔保時,擔保費率優惠0.1%。
3.對國有企業擔保項目,擔保金額在1億元以上(含)、擔保期限在五年以上(含)的分別優惠0.1%;對市本級所屬國有企業在上述優惠的基礎上再優惠0.1%。
4.子公司所在縣(市、區)的擔保項目的擔保費率同等條件下再優惠0.2%。
三、專項擔保模式(產品)擔保費率
通過專項擔保模式(產品)擔保的企業,執行專項擔保模式(產品)擔保費率。
1.縣(市、區)合作方式擔保項目、PPP擔保項目、僅用銀行股權質押的擔保項目、政府采購信用擔保項目、上市公司擔保貸、銀擔“總對總”批量擔保項目的擔保費率為1%。
2.屬于《贛州市金盛源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小微擔保貸款業務管理辦法(試行)》管理的擔保項目的擔保費率為1%。
3.“筑保貸”、“信用貸”、“餐飲貸”擔保產品的擔保費率為0.8%。
4.“政銀擔”模式的擔保費率為0.9%。
5.“入園進區貸”擔保產品的擔保費率為0.6%。
四、特別事項說明
1.對擔保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擔保項目,采取一年一收方式收取擔保費的,擔保費率按當年應收擔保費時點的最新基本擔保費率和合同規定擔保費率孰低原則執行;屬于專項擔保模式(產品)的擔保項目,擔保費率按當年應收擔保費時點的最新專項擔保模式(產品)擔保費率和合同規定擔保費率孰低原則執行。
2.對公司承擔全額連帶保證責任的擔保項目(國有企業擔保項目除外),擔保費率按同等條件的擔保費率上浮25%執行,小微企業和“三農”擔保項目上浮后的擔保費率最高不超過1%。
3.對展期的擔保項目,擔保費率按原擔保時合同約定的擔保費率執行。
4.對已出具擔保意向書暫未放款的擔保項目,按放款時應收擔保費率時點的最新擔保費率規定執行。
5.行業分類和小微企業劃型標準以《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為準。
6.上級有文件規定的按文件規定的擔保費率執行。
五、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關于進一步明確融資擔保業務擔保費費率的通知》(贛金字〔2020〕2號)文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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